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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
时间:2012年03月06日   阅读:1513次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14日表示,目前,山东公办幼儿园的公益性没有体现出来,同时,多数公办幼儿园教师无编制无身份,不能享受财政支出,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从而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山东新出台的《编制标准》,是该省乃至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的重大突破,它解决了制约学前教育发展至关重要的瓶颈问题,成为学前教育发展的强有力助推器。

  据山东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关延平介绍,山东新出台的《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适用范围为“县级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幼儿园。国有企业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村(社区)集体举办的幼儿园等,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核编人员为幼儿园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医务和财务人员。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为:全日制普通幼儿园:1:6-8,寄宿制幼儿园:1:5-6,并就幼儿园管理人员的配备提出了建议。为发挥实验、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作用,同时考虑山区、多民族和特殊教育幼儿园的需要,这类幼儿园可以在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5%-8%核增附加编制。

  据统计,2011年山东公办幼儿园新招聘教师9701人,通过新招考和转岗公办教师4437名,占公办幼儿园新增教师总数的45.74%。

  张志勇强调,为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和普及,在将学前教育纳入省级教育综合督导和对教育工作示范县评估范畴的基础上,山东提出了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评估方案。2012年4月,省政府督导室将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办园条件、队伍建设、教育管理5大方面对各级政府进行督导。这是山东省教育史上首次对学前教育的专项督导。

  据悉,截止到2011年12月底,山东省正在兴建的幼儿园3072处,已经完成2696处,新增加幼儿学位数30.68万个。其中,已经完成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312处,占新增幼儿园总数的85.76%,公办幼儿园新增加幼儿学位25.6万个,占新增幼儿学位的83.47%。到目前,全省共有幼儿园18455处,在园幼儿242万人,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73.9%,分别比上一年增加703处、23万人和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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