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新闻中心
公告栏园内动态幼教新闻周工作安排文件公布幼教法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历史上的今天 分园办公平台
幼教论坛 总园办公平台
邮编查询 万年历
图书馆藏书查询系统 本站网址
  首页 | 走进实幼 | 新闻中心 | 教师风采 | 精彩瞬间 | 小小画廊 | 班级博客 | 教育教学 | 下载专区 | 健康快车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幼教新闻
山东:提出“6个基本”要求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时间:2014年05月11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阅读:1095次
  山东追求“6个基本”
  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启航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普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基本覆盖,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基本改善,幼儿园教师数量和质量基本满足,幼儿园保教质量得到基本提升。”近日,在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介绍,3年后山东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时,将达到以上“6个基本”的要求。
  去年,山东全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达到57.8亿元。据山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调研员王宇轩介绍,2010年,山东全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仅为0.8%,此后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大幅增加学前教育投入。2013年,全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达到57.8亿元,比2010年增加51亿元。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了3.9%。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处长孙永田介绍,省发改委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点区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近三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922处,增加幼儿学位108万个,并与省教育厅一起,组织编制了沂蒙革命老区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2013-2015),投资2.52亿元纳入87个储备项目,重点支持老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规划。
  张志勇表示,山东已从4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规定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以政府主导为主,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同时,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优先改建和扩建农村幼儿园,并在财政投入、教师配备、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农村倾斜,保障弱势群体能公平地接受学前教育。各级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奖励补助、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中国教育报》2014年5月11日第1版
上一篇: 反思服从文化从培育质疑精神开始
上一篇: 当街便溺,能否多关注孩子视角
copyright © 2011版权所有:东营市实验幼儿园
服务热线:0546-8319129 邮编:257091